老胡說法
在城鄉(xiāng)道路上,經常會看到標有某個超市免費班車字樣的客車。這些客車穿梭于固定線路和站點,免費接送超市顧客。這是商家為顧客提供的服務方式,以更好地促進商品銷售。
免費接送顧客本來是一件暖心好事,然而由于管理不善、服務不佳,再加上乘坐免費班車者多為老年人,一些免費班車在行駛途中時常遭遇劇烈顛簸、甚至車禍,使顧客人身健康受到傷害。這些接送顧客的班車通常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超市所有,另一種是超市向汽車公司租用。如果客車為超市所有,發(fā)生顧客人身損害后,超市自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客車是超市租用,就應當是由超市與汽車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超市與汽車公司如果有合同約定,就應依照約定。此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傷害的責任屬于第三方,乘客既可以向第三方要求承擔侵權之責,也可以要求超市承擔違約之責,因為超市負有保障顧客人身安全的法定責任。
客車接送顧客雖然免費,但它是超市銷售服務的擴展和延伸,仍然屬于超市的責任范圍。因此,超市決不能以免費為借口來逃避責任。我們希望超市能從一系列的案例中吸取教訓,加強對班車的維修、管理,注重對班車司機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班車的服務質量,保障顧客的人身安全。
(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