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溫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號)。
臺州市溫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號)
抽檢編號為NCP20331081301449617獼猴桃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樣單編號:NCP20331081301449617;產品名稱:獼猴桃;購進日期:2020-09-22;規(guī)格型號:/;保質期:/;不合格項目:多菌靈項目不符合 GB2763-2019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被抽樣單位:毛明聰;標識生產企業(yè):/。
(二)核查處置情況
執(zhí)法人員于2020年10月20日對當事人毛明聰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并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沒有發(fā)現有同批次獼猴桃銷售,其余同批次獼猴桃已全部銷售完畢。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經營場所面積為15平方米,屬《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具體認定條件及禁止生產經營食品目錄(試行)》第六條規(guī)定的小食雜店。當事人經營多菌靈項目不符合 GB2763-2019要求的獼猴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guī)定。
綜合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guī)定,決定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260元;2、處罰款3000元。 (溫市監(jiān)處(2020)11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