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高先生反映,今年6月15日10點多在新北區(qū)某飲品店買了一杯13.9元的輕咖檸檬茶,備注去冰,當自己拿到后卻發(fā)現(xiàn)杯中飲品容量不足杯子的2/3。對此,高先生立刻質疑。門店的回復是,他們的飲品都按照統(tǒng)一程序制作,每杯都有固定容量。這一答復讓高先生十分不滿,他認為商家的回應過于敷衍,并且覺得自己在這次消費中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他向新北消協(xié)尋求幫助,希望商家給出合理解釋,并提供相應賠償。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訴后,新北消協(xié)的工作人員迅速介入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高先生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面對這一情況,商家表現(xiàn)出積極的配合態(tài)度,并給出詳細解釋:“飲品標準是包含冰塊的,當顧客要求去冰時,門店會根據(jù)配方標準比例調整剩余的物料,通常還會加入直飲水以保持容量??赡墚敃r制作該飲品的員工沒有按照這一流程操作,導致杯中飲品容量不足。”既然是商家的工作失誤,那后果就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經過調解,商家同意向高先生退款,并額外補償32元消費券。高先生對此結果表示認可,雙方最終達成一致。
案例分析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guī)定,消費者擁有公平交易的權利,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石。這一權利要求所有參與交易的經營者必須遵守法規(guī),以誠信和負責任的態(tài)度經營。商家應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核心,不僅在產品的質量上,也在服務上提供保障,以維護市場的穩(wěn)定和健康發(fā)展。本案中,消費者購買飲料支付的是飲料費用,而非冰塊。因此,當消費者提出去冰要求時,商家有責任確保飲品的實際容量與消費者預期相符。這不僅關乎消費者的基本權益,也是商家誠信經營的體現(xiàn)。如果消費者對飲品的容量有疑問,尤其當去冰后容量減少時,餐飲經營者應及時提供清晰、正面的解釋,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消協(xié)提醒
面對動輒20元、30元的飲品價格,消費者自然期待真材實料和物有所值的體驗。高價飲品絕不應成為“水貨”的代名詞。新北消協(xié)在此提醒所有經營者,消費者愿意為優(yōu)質的產品和服務支付,但經營者在追求利潤的同時,更應堅守誠信和公平的原則。經營者應將差異化經營的重心放在提升產品質量上,確保消費者在每一次消費中都能獲得實實在在的價值和滿足感。通過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不僅可以建立良好的口碑,還能吸引更多回頭客,實現(xiàn)長期的商業(y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