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人們健康意識的提高,凈水器被越來越多的家庭接受,凈水器的熱度和銷量也在不斷上升,一些套路糾紛開始逐漸增多。柳州市消委會聚焦一起凈水器免費更換濾芯的糾紛咨詢,由廣西佑成律師事務所廖雯萱律師就該咨詢件進行答疑。
王先生咨詢:其于2023年6月從市區(qū)某電器店購買凈水器一臺,購買時商家承諾“免費更換濾芯一次”,并在發(fā)票上注明了該承諾事項。但更換濾芯的時候才知道這臺凈水器共有4個濾芯,分別為不同材質。按照廠家的產品使用說明,根據(jù)產品實際使用狀況,1-3號濾芯需1年內更換一次,4號濾芯需2年更換一次。商家只同意更換1-3號濾芯,4號濾芯因明年才到更換期,以時間未到為由拒絕免費更換價格最高的4號濾芯。自己認為商家當初的承諾應是免費更換凈水器的所有濾芯一次,現(xiàn)在拒絕免費更換4號濾芯是不合理的,想咨詢:如何才能維護自身的權益?
律師分析: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條規(guī)定,本案中商家與王先生對于承諾“免費更換濾芯一次”的條款理解發(fā)生爭議時,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商家上述承諾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該承諾條款一方的解釋。商家已在發(fā)票上明確標注“免費更換濾芯一次”,王先生購買的凈水器1-4號濾芯的首次更換均應免費。因此,王先生有權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商家為其免費更換1-4號濾芯一次。王先生可以先與商家進行協(xié)商,若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消委會申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貼士: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時,必須真實、全面,不得進行虛假或誤導性的宣傳?!?/p>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條規(guī)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p>
消委會提示:
建議大家購買時一是多比較商家,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要理性選擇,要對同類產品多進行比較,選擇證照齊全、信譽良好、經(jīng)營規(guī)范的商家。二是多了解信息,目前各大商場爭相推出家電促銷活動,銷售大戰(zhàn)使得家電價格降低。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不僅要關心價格,更要注重產品質量及經(jīng)銷商、生產商的售后服務能力。三是多留意承諾,消費者不要輕信促銷人員的口頭承諾,購買后索要發(fā)票、保修卡等有形的憑證。
如產生消費糾紛,可先與商家進行溝通協(xié)商解決,消費者在維權時應注意保存相關證據(jù),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撥打12345或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尋求幫助。(通訊員 易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