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省級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工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2021年南通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用電池產品質量開展了市級監(jiān)督抽查。電動自行車共抽查20批次,2批次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用電池抽查20批次,1批次不合格。
消費提示
1. 消費者選購電動自行車應到大型商店或有規(guī)模的電動車專賣店購買,選擇有CCC強制性認證標識、有質量安全標識、三包有保障的產品。
2. 建議消費者根據自身的特點(如身高、年齡等)和具體情況(如每天行駛的里程、路面狀況等)選擇適合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選擇電動自行車的輪徑大小和鞍座的離地高度時,應以右腿輕松跨越電動自行車鞍座,并留有適當的間隙為宜;老年人適合于選擇小輪徑,車體重心比較低的電動自行車;每天的總里程不超過30公里,道路平坦,宜選擇配有48V12Ah電池的電動自行車。
3. 消費者應謹慎駕駛電動自行車,切忌超速行駛,避免安全隱患。另外車速過快,能耗大,從而縮短續(xù)行里程。在使用中,發(fā)現電池容量不足時,應及時充電,保持電池的足電狀態(tài),養(yǎng)成隨用隨充的良好習慣。
4. 消費者選購電動自行車用電池,建議選擇知名品牌電池,查看制造廠名、產品規(guī)格型號、制造日期、商標等信息,注意電池的外觀,查看是否有變形、裂紋、劃痕及漏液痕跡。此外要關注產品標注的額定容量,不要購買無額定容量標注的電池。更新電池時,廢舊電池應正確回收,否則易造成環(huán)境污染。(來源:南通市場監(jiān)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