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發(fā)布旅游旺季消費提示
“跟”對團 簽合同 留憑證
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場監(jiān)管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發(fā)布旅游旺季消費提示。
慎重選擇旅行社。消費者在出游前要仔細查驗旅行社資質,是否證照齊全。出游要選擇資質全、信譽好、規(guī)模較大、管理規(guī)范、服務完善的旅行社報名。
務必簽訂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jù),也是處理消費糾紛的重要憑證。因此,消費者在簽訂旅游合同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每一項條款,特別對補充情況要進行明確的約定。在與旅行社充分溝通好再簽訂合同,同時保存好合同,以便在需要時維護自身的權益。
理性消費防受騙。警惕低價旅行團。要相信旅游價格與服務一定成正比,低價旅游必然深藏陷阱,要做充分比較和合同約定,以免選擇錯誤導致消費糾紛出現(xiàn)。對打折促銷的旅游活動要仔細甄別,理智對待。
注意留存憑證及收據(jù)。消費者在旅游當中,購買物品、飯店就餐要保留消費憑證,并且要收集保存好,以便產生消費服務糾紛時更利于維權。
踏青安全要注意。春季正是踏青賞景之際,在合理計劃出游目的地的同時,要做好安全防護意識,選擇管理規(guī)范和相對安全的景點出游。消費者用于野餐的食品要選擇到正規(guī)商家購買,優(yōu)先購買不易變質的食品,避免消費時出現(xiàn)身體的不適。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