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30日,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合肥尚喜兒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經抽檢不合格的學生書袋及書包產品案作出行政處罰。
合肥尚喜兒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經抽檢不合格的學生書袋及書包產品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合瑤市監(jiān)稽處字〔2023〕90號
當事人:合肥尚喜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100397533031D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生產、銷售經抽檢不合格的學生書袋及書包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有關規(guī)定。
行政處罰種類:1、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
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1110元;2、罰款10680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以轉賬或現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稅收入匯繳協議銀行繳納罰沒款。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