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山西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民政廳、省市場監(jiān)管局日前印發(fā)《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guī)范管理面向中小學生(包含在園幼兒)的全省性競賽活動,切實減輕中小學校(包含幼兒園)、中小學生和家長負擔,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辦法》強調(diào),要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全省性學科類競賽活動。自2022年起,每3年組織一次申報受理和審核,2022年為第一個申報年。每個申報年的5月份,山西省教育廳及受委托單位將集中受理有關部門、單位、社會組織關于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的申請,申請單位應按相關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同意舉辦的競賽活動,需將競賽活動信息在山西省教育廳網(wǎng)站公布后方可舉辦。同意舉辦的競賽活動,有效期限原則上為3年,在此期間每年舉辦不得超過1次。
《辦法》要求,競賽應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不得向?qū)W生、學校收取成本費、工本費、活動費、報名費、食宿費、參賽材料費、器材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主辦方每年組織的中小學競賽活動結(jié)束1個月后,必須向山西省教育廳報送賽事總結(jié)和財務決算。
《辦法》強調(diào),競賽以及競賽產(chǎn)生的結(jié)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jù),要在競賽產(chǎn)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標注山西省教育廳公布競賽活動清單的發(fā)文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jù)”等字樣。同時,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清單每3年動態(tài)調(diào)整一次,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全省性清單之外的競賽活動。
《中國質(zhì)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