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fā)布房地產和教育培訓廣告合規(guī)指引
強調禁用“學位房”“學區(qū)房”慎用“遙遙領先”“領導品牌”等詞語
本報訊 (傅江平 劉 強)近日,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組織研究制定和發(fā)布了《房地產廣告合規(guī)指引》《教育培訓廣告合規(guī)指引》。
《房地產廣告合規(guī)指引》指出,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如宣稱“中國空前,深圳絕版”“5.1米極致層高,買一層送一層”“主推戶型2小時勁銷90%,幾近售罄”“140m2—165m2山湖大邸 僅余十席”等。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yè)、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宣傳“學位房”“學區(qū)房”,將住房與學位掛鉤,如宣稱“深中片區(qū)學位房”“帶某某學校學位”“盡享公立學校”“項目自帶一站式教育資源”等。
該指引稱,房地產廣告用語應當理性客觀,嚴禁烘托、渲染緊張氛圍,故意造成房地產市場緊張情緒,如含有“政策利好”“新政”等描述。房源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包括房屋名稱、地址、樓層、朝向、建成時間、土地使用年限、房屋面積、預售許可證等信息。新房應當有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手房應當有房產證(產權證明)和業(yè)主委托書;不得宣傳銷售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禁止交易的房產類型,包括但不限于小產權房、安居房、軍產房等。
同時,在房地產廣告中,房源面積應當標明為建筑面積或套內面積,不得使用諸如“120平方米高拓房”“6平方米精裝極小戶”等容易引起誤導的模糊用語;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當載明提供貸款的銀行名稱及貸款額度、年期,符合本市最新政策;涉及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單位應當是有實際意義的完整的生產、生活空間,比如不得宣傳“1萬元即可買到一個洗手間”。
此外,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如宣稱“20年品牌 實力保障財富升值”“多重錢景保障”“買到即賺到”“年回報率高達14.2%”“開盤必爆搶 熱銷必升值”“現在買傳奇,一年凈賺百萬”等。房地產廣告也不得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如宣稱“半小時內即達香港西九龍”“距前海、科技園10分鐘;30分鐘內抵達高鐵站、機場”“五首歌時間 速達前海中心”“5分鐘直達南頭關”等。
《教育培訓廣告合規(guī)指引》指出,教育培訓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頂級”“極品”和“第一品牌”等用語。使用“獨家”“獨創(chuàng)”“全國領先”“遙遙領先”“領導品牌”等用語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對無法量化、難以自證的用語,應當謹慎使用,否則,存在發(fā)布虛假廣告的風險。如某教育機構發(fā)布“是中國領先的教育招生網站”廣告,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按發(fā)布虛假廣告進行行政處罰;某二手車網站使用“創(chuàng)辦一年,成交量就遙遙領先”,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按發(fā)布虛假廣告重罰1250萬元。
教育培訓廣告使用“升學率”“通過率”等數據、統(tǒng)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教育培訓廣告中標明附帶贈送的課程、圖書禮包等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期限和方式,如“買一送一”沒有明示所附帶贈送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期限和方式,構成違法。
該指引稱,深圳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教育培訓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fā)布或者變相發(fā)布商業(yè)廣告。校外培訓廣告禁止宣傳境外教育課程和境外外籍教師。民辦學校在籌設期內不得發(fā)布招生廣告。
該指引禁止在廣告中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方式進行宣傳,如“原價xx,立即購買享超值折扣”“1元課”“1折享”等。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yè)協(xié)會、專業(yè)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如“2020秋季期末考試光榮榜……劉×鈺,××學校,九年級,數學,數學單科班級第一”“中考之星訪談錄·理化歷史雙滿分,學長的這個方法你不試試”。
教育培訓廣告也不得在廣告中虛構教師資質、夸大培訓效果、夸大機構實力、編造用戶評價等,如“英語專業(yè)八級,高級教師資格證”“10年以上教學經驗,累積輸送到四大名校的學員500余人,考取四大名校的比例均在90%以上”“參與編寫中小學教材《小升初實戰(zhàn)語法》《中考實戰(zhàn)語法》《小升初沖刺教材》”等。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