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徐 風)12月28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召開“國家標準助力政務服務‘好差評’”新聞發(fā)布會,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市場監(jiān)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等方面的領導、專家出席發(fā)布會。
發(fā)布會就12月14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的GB/T39735-2020《政務服務評價工作指南》和GB/T39734-2020《政務服務“一次一評”“一事一評”工作規(guī)范》兩項國家標準進行介紹。兩項標準是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和《關于印發(fā)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動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在國務院辦公廳指導下,由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組織起草的,將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據介紹,兩項標準是在克服了疫情的不利影響,歷經了兩次封閉起草,面向全國征求意見,經過多輪修改完善后完成的。在起草過程中,同步在全國1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45個單位開展試點,地域范圍涵蓋東、中、西部,行政層級涵蓋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三級。在此基礎上,標準起草組又赴浙江、江蘇、甘肅、陜西、湖北、四川等地調研,充分聽取意見建議,進一步提升標準內容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兩項標準具有4個特點:一是實現政府服務“好差評”的全覆蓋,全面覆蓋事項、機構、平臺和人員評價等內容,從老百姓辦事的“全事項、全渠道、全平臺、全流程”角度出發(fā),實現政務服務評價、反饋、整改、監(jiān)督的閉環(huán)管理;二是實現政府服務評價的可量化,指標按照渠道劃分模塊,具體指標可量化,提升評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評價結果的可比性;三是體現政務服務“好差評”突出“差評”整改的要求,細化落實“差評”件件有回復、“差評”件件有整改的要求,實現“差評”全流程的處置和反饋;四是實現政務服務評價的廣泛監(jiān)督,從創(chuàng)建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角度出發(fā),重視服務對象的及時評價和社會各界綜合點評,營造全社會廣泛監(jiān)督的良好氛圍。
據了解,市場監(jiān)管總局將結合標準的正式發(fā)布,與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密切配合,組織做好政務服務“好差評”兩項國家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計劃在2021年開展線上線下多種形式的標準專題培訓,擴大標準的影響力,推動兩項國家標準在基層實施應用,方便辦事企業(yè)和群眾對政務服務質量進行自愿自主評價,切實為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的落地實施,持續(xù)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型政府提供更加有力的標準支撐。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