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陳 娟)近日,新修訂的《北京市通州區(qū)知識產權促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審查,并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掇k法》新增加了6項資助獎勵情形,調整了2項資助標準。
今年9月,北京市通州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知識產權局)牽頭開展《辦法》的修訂工作。11月24日,經過廣泛征求通州區(qū)知識產權聯席會議29家成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后,《辦法》通過了北京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
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共5章17條,除了對辦法制定的意義、原則,支持的主體及條件進行明確以外,特別對鼓勵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運用、管理、保護、服務的資助標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如,獲得國內授權的發(fā)明專利每件資助由1萬元提高到2萬元,獲得國外授權的發(fā)明專利每件資助由最高資助2萬元提高到5萬元,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或地理標志商標每件資助10萬元,知識產權證券化每單獎勵10萬元,對為服務企業(y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項目購買相應保證保險產品的金融機構及服務機構,給予保費50%、最高不超過6萬元的補貼。
此外,《辦法》還對先前的部分獎勵政策進行了調整,例如,企業(yè)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認證,由“一次性獎勵10萬元”調整為“以實際發(fā)生認證費用給予資助,每家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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