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川渝兩地侵害用戶權益APP名單的通報
(2023年第九期)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wǎng)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guī)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有關要求,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川渝兩地主流應用商店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應用程序(APP)進行了檢查。截至目前,仍14有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詳見附件)。
上述APP應在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置。
附件1:通報存在問題的APP名單
附件2:川渝地區(qū)APP典型違規(guī)案例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重慶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app@ 028icp.com;重慶市通信管理局:023-68712106,郵箱cqca_xgc@mailcqca.miit.gov.cn)
附件1
通報存在問題的應用軟件名單
序號 | 應用名稱 | 應用開發(fā)者 | 應用來源 | 應用版本 | 所涉問題 | 屬地 |
1 | 中科健康 | 四川中科小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360手機助手 | 1.5.0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四川 |
2 | 貓王妙播Pro | 成都市云動匯智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3.1.1 | APP 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四川 |
3 | 人文遠程桌面 | 四川人文在線網(wǎng)絡服務有限公司 | 華為應用市場 | 1.4.2 | APP頻繁自啟動和關聯(lián)啟動 | 四川 |
4 | 小猴啟蒙 | 成都市可樂堂科技有限公司 | 樂商店 | 3.7.2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5 | 橙安工品 | 成都橙必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應用商店 | 3.3.512 | APP頻繁自啟動和關聯(lián)啟動 | 四川 |
6 | 掌上3D解剖 | 成都糊涂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應用商店 | 2.4.6 | 權限申請使用不合理 | 四川 |
7 | 放心租 | 裕泰千鼎(重慶)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1.4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
8 | 樂洋洋 | 重慶市寶翔輝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應用商店 | 2.0.2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
9 | 實況時報 | 重慶人生無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華為應用市場 | 2.6.0 | 隱私政策無法閱讀 | 重慶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
10 | 聽車汽修版 | 微講(重慶)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3.5.7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
11 | 素陌美業(yè) | 重慶迪??萍加邢薰?/span> | 聯(lián)想應用商店 | 3.3.8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
12 | 助康寶 | 重慶雅南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應用寶 | 2.10.8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
13 | 食藥商街 | 重慶市商街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應用商店 | 1.1.6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 | ||||||
14 | 東郊到家官方版 | 重慶聚米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 微信小程序 | ID:gh_8a750b6f4770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 | 重慶 |
隱私政策無法閱讀 |
附件2:川渝地區(qū)APP典型違規(guī)案例
典型案例一:四川省某醫(yī)療健康服務APP,全網(wǎng)下載量超過100萬,該應用存在“該APP運行時,向用戶索取當前服務場景未使用到的存儲權限”的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關于開展縱深推進 APP 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 [2020] 164 號)中的“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和《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 [2023] 26 號) 中的“啟動運行場景合理”等要求。
典型案例二:重慶市某汽修服務類APP,全網(wǎng)下載量超過200萬,該應用存在“未在隱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逐一列明App所集成第三方SDK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App首次運行未經(jīng)用戶閱讀同意隱私政策,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正在運行的應用列表”“APP未經(jīng)用戶同意,存在自啟動的行為”的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號)中的“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和《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號)中的“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啟動運行場景合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