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江蘇省常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公示的2021年常州市中秋國慶食品安全監(jiān)督專項抽檢結果顯示,抽樣自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橫山橋吉利明都超市、標識江陰市雙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元食品公司”)生產的“蘇鼎記”廣式豆沙月餅(生產日期:2021-07-22)、廣式尚品百果月餅(生產日期:2021-07-25);抽樣自武進高新區(qū)盛熙副食品超市、標識江陰市雙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式豆沙味月餅(蘇鼎記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7-14)均被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合格。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guī)定,苯甲酸及其鈉鹽在非發(fā)酵性豆制品中不得使用。比如醬鹵肉制品、月餅等食品,是不允許添加的。
據悉,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yè)中常見的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但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yè)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wèi)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江蘇省常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表示,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各所屬轄市、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已責令不合格生產經營單位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封存庫存不合格產品,對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召回、下架,并對不合格原因認真分析排查,限期整改。同時,會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予以核查處置。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今年9月早些時候,雙元食品公司還有1次因月餅抽檢不合格被通報的記錄,且涉及的問題也是違規(guī)添加禁用防腐劑——苯甲酸及其鈉鹽。
2021年9月9日,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政府發(fā)布的江陰市食品生產經營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抽檢信息公告(2021年8月)顯示,標稱江陰市雙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2批次“蘇鼎記”廣式豆沙月餅(生產日期/批號:2021.07.20/2021.07.16)、1批次“蘇鼎記”水蜜桃味月餅(生產日期/批號:2021.07.20)均被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超標(標準規(guī)定不得使用)。
此外,天眼查數據顯示,雙元食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被江蘇省江陰市市場監(jiān)管局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20元。處罰事由為:銷售標簽不符合規(guī)定的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