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北京李岳宏勤商貿有限公司的相關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李岳宏勤商貿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229MA017TEP9L | ||
行政相對人代碼(工商注冊號) | |||
行政相對人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
行政相對人代碼(稅務登記號) | |||
行政相對人代碼(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
行政相對人代碼(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
行政相對人證件類型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朝市監(jiān)處罰〔2023〕564號 | ||
違反行為 | 《北京市小規(guī)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定》第十五條《北京市小規(guī)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十三)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罰款金額(單位萬元) | 0.2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單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8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朝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處罰依據 | 《北京市小規(guī)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北京市小規(guī)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 | ||
處罰事實 | 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03月30日從大洋路市場購進芒果50公斤,進貨價格每公斤16元,共計金額800元。抽樣基數為50公斤,抽樣抽取了3.1公斤,剩余的46.9公斤,在2023年03月30日以每公斤19元的價格全部售完,銷售金額共計950元,無法進行召回或追回。貨值金額為950元,違法所得認定為950元,經營面積49平方米。當事人不能完整進行進貨查驗、保存相關憑證和記錄。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2000元;沒收違法所得:9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