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6月6日,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發(fā)布行政處罰決定書 鄭市監(jiān)無主物處罰(2023)02-02002號。
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鄭市監(jiān)無主物處罰(2023)02-02002號
本局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于2023年2月23日對位于鄭州市新鄭市龍湖鎮(zhèn)華南城騰達物流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在貨運周轉倉庫內發(fā)現有涉嫌侵犯“南街村”注冊商標專用權南德調味料50箱(每箱2件,共100件,規(guī)格:420mm×350mm×250mm。每箱外包裝顯示“喜慶用品”字樣 )。經河南省南街村(集團)有限公司出具鑒定報告認定為侵權商品,案值達10500元。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上述侵犯“南街村”注冊商標專用權南德調味料依法采取了行政強制措施。為查清事實,本局當日依法立案并進行調查。
案發(fā)后,沒有當事人到本局接受調查,主張對上述50箱“南街村”南德調味料的權利。經本局多方查證,現無法確定經營者的主體,被扣押的“南街村”南德調味料所有人無法確認。本局于2023年4月25日將《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鄭市監(jiān)罰告[2023]02-02002號)依法在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開信息網站發(fā)布公告送達,在公告期限內,當事人未行使陳述、申辯權,也未要求聽證,視為放棄此權利。
本案中不明當事人侵犯“南街村”注冊商標專用權之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的規(guī)定,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之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的規(guī)定,由于當事人無法查實,根據《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當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確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規(guī)定的公告送達方式告知領取。公告期滿仍無人領取的,經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將涉案物品上繳或者依法拍賣后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钡囊?guī)定,本局決定將上述“南街村”南德調味品50箱共計100件依法沒收,并按規(guī)定銷毀。但不免除違法行為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處理決定書在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公告送達,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被處理物品的當事人可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日起六十日內向鄭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處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間,財物處理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