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 大家買水果的時候有沒有經(jīng)歷過這樣的事——買了10斤一箱的水果,回家一稱,只有7斤重,剩下的3斤竟然是冰袋的重量……
深圳市民王先生在一家水果攤位上買了一箱哈密瓜,當時哈密瓜是用泡沫箱密封起來的,稱重是10斤。老板跟王先生說,除了水果就是泡沫箱的重量,泡沫箱很輕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第二天,王先生準備開箱吃哈密瓜的時候發(fā)現(xiàn),泡沫箱里面竟然還有兩大瓶水。他覺得不對勁,把水拿到電子秤上一稱,竟然有3斤重!這也就是說,哈密瓜的重量只有7斤。這下王先生就郁悶了,哈密瓜是按8元一斤買的,這就白白多出了24元錢。王先生說,當時老板跟他說的是,整箱購買哈密瓜更便宜,如果零售挑選就需要9元一斤,王先生想著自己買得多,可以多省一些錢,所以才選擇了整箱購買。
誰知道,現(xiàn)在80元才買了7斤哈密瓜,比零售挑選還要貴。
王先生與攤主理論,要求他退還其中的差價。但是,攤主卻拒絕退款,還說這里兩瓶水是用來冰凍保鮮的,從批發(fā)商那里拿貨時就這樣,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行規(guī)”。
王先生一氣之下向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投訴,執(zhí)法人員調查后認為,攤主故意隱瞞了泡沫箱內有3斤水的信息,讓王先生誤以為這兩瓶水也是水果的重量,這種行為屬于隱瞞了所提供的商品數(shù)量信息誤導消費者,涉嫌構成消費欺詐。
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出現(xiàn)消費欺詐行為,消費者有權要求經(jīng)營者賠償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金額,賠償金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醒,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因此,經(jīng)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信息的時候,應該絕對真實、全面、準確。
消費者在購買水果、海鮮等商品時,應該注意凈重和毛重的區(qū)別,盡量當場開箱驗貨,如果發(fā)現(xiàn)貨不對板或者凈重與標示差別很大的時候,要拒絕購買且及時投訴舉報。(來源:武漢市場監(jiān)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