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龐鶴) 根據國家標準,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但有些企業(yè)卻“利字當頭”,鋌而走險觸碰法律法規(guī)紅線。
已售不合格奶粉部分無法召回
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近日通報稱,合肥親語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親語母嬰用品”)因未按規(guī)定制定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食品銷售記錄制度,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和第四款規(guī)定;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嬰幼兒奶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被作出如下處罰:警告,沒收違法所得706.8元,罰款82344.6元。
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的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12月8日,該局執(zhí)法人員收到長沙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通報不合格食品流向的函》,該函顯示,親語母嬰用品經營的倍恩喜嬰兒配方羊奶粉(0-6月齡,1段)被檢出香蘭素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標準指標:不得使用;實測值:940.6μg/kg)。
據悉,涉案奶粉的供貨商為倍恩喜(湖南)乳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恩喜公司”)。親語母嬰用品從倍恩喜公司購進涉案奶粉138罐(規(guī)格型號:800g/罐;生產批號:20200729),采購價210元每罐,銷售價298.35元每罐,售出92罐,召回84罐,向供貨商退回130罐,其中8罐奶粉無法召回。本案涉案貨值金額41172.3元,違法所得706.8元;親語母嬰用品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但是進銷存記錄和銷售記錄不完整,未依法履行法定義務。
供貨商稱操作不規(guī)范導致誤混入少量香蘭素
針對本次事件,倍恩喜公司近日發(fā)布聲明稱:“早在去年9月底,倍恩喜已第一時間積極響應并配合相關政府部門的調查,聯(lián)系全國官方授權經銷商開展核查處理,查清產品流向,對受影響的批次產品進行全部召回、下架、封存處理。若仍有保存此批次產品的消費者,可通過倍恩喜客服熱線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積極處理相關事宜。目前政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我們將全力配合,等待最終調查結果?!?/p>
對于涉案產品檢出香蘭素的原因,倍恩喜公司表示,該情況發(fā)生的原因為濕法工廠人員未嚴格遵守生產操作規(guī)范,導致該批次奶粉基粉生產過程中誤混入少量香蘭素,為偶發(fā)事件。
倍恩喜公司稱,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倍恩喜已將中國市場上所有在售批次1段全系嬰幼兒配方奶粉送往獨立的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進行了檢測,所有樣品均未檢出香蘭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標準。
1段奶粉中為何不能添加香蘭素?
據悉,香蘭素為常用食品添加劑,香蘭素具有香莢蘭豆香氣及濃郁的奶香。廣泛運用于各種需要增加奶香氣的調香食品中,尤其是乳制品、烘焙食品、飲料和食用油中。
那么,1段奶粉中為何不能添加香蘭素呢?
一位不愿具名的專業(yè)人士告訴中國質量新聞網,首先,從標準的角度講,香蘭素是一種食用香料,因具有香莢蘭豆香氣及濃郁的奶香,廣泛運用于各種需要增加奶香氣的調香食品中。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的規(guī)定:凡使用范圍涵蓋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品用香料。其次,從喂養(yǎng)角度講,0~6個月的嬰兒建議純母乳喂養(yǎng),如果因奶水不足或者疾病等原因需要暫停母乳或者無法母乳喂養(yǎng)時,就需要用嬰兒配方乳粉作為主食來代替母乳?,F(xiàn)構建的嬰兒配方乳粉的主要營養(yǎng)成分都與母乳相近,更利于嬰兒的成長發(fā)育,這個階段的嬰配粉沒有必要添加香料物質,所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其作了強制的規(guī)定。
中國食品產業(yè)分析師朱丹蓬表示,添加香蘭素會讓奶粉的口感更好,讓小孩子更喜歡喝奶粉?!跋闾m素如果沒有超過一定的標準對嬰幼兒一般無損害或影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