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廈門市海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針對校園周邊開展“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專項治理行動。因銷售外形酷似香煙的糖果,一家文具店被立案調查。
執(zhí)法人員在一所學校周邊的文具店內發(fā)現(xiàn)貨架上竟然擺放著一排排“香煙”,走近一看,才知道是仿香煙包裝的糖果,糖果外包裝與“中華”“KENT”“555”等香煙品牌相似,只在不起眼的位置標有“如咽口香糖”“香口糖”字樣。
打開產品外盒,里面的糖果外形也與香煙相似,塑料包裝里裝著5根約4厘米長的條形糖果,白色的“煙桿”上染有一道橙色的“煙嘴”,放在鼻前一聞,一股很濃的香料味兒。
這種外形酷似香煙的糖果,孩子吃起來用食指和中指夾住,然后把糖叼在嘴上,猶如大人吸煙,對青少年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
在校園周邊銷售此類產品雖然不是真的香煙,但仍涉嫌銷售含有不良誘導形式或內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執(zhí)法人員當場責令經營者下架相關產品。目前,已對其立案調查。(來源:廈門市場監(jiān)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