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促銷藏風險
一是部分商家以“0元購”“0元學”“一元購”等形式低價吸引消費者購物,實際為消費者辦理貸款或者分期付款。二是部分商家利用“充多少送多少”“高額返現”等形式,誘導消費者大量充值。三是部分網絡商家或電視購物商家采用貨到付款方式給消費者快遞不知情商品,騙取貨款。
例如,2021年3月12日,消費者李某投訴稱,2019年2月3日,其在某通信代理商購買一個價格1299元的手機,購機時代理商介紹每月繳納話費99元,繳滿24個月即可0元領走手機。李某當時繳費400元用于話費并領走手機。購機結束后2019年7月到2020年8月間,頻繁接到一家貸款公司的催款電話,稱李某辦了900元的小額貸款用于購買手機,現已拖欠貸款,要求李某還清欠款并支付滯納金。李某認為當初“0元購機”并沒有提及貸款一事,認為代理商存在誤導宣傳,刻意隱瞞,侵犯消費者知情權。接到投訴后,經湖南省益陽市桃江縣消費者委員會工作人員調查,代理商在李某購買手機時未告知消費者“0元購機”是貸款購機業(yè)務,經調解,代理商答應補繳李某手機拖欠的貸款及滯納金,并愿意協助李某消除貸款征信問題。
又如,2021年1月27日,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qū)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五星街分會接到消費者袁女士投訴,稱其于2021年1月27日在某購物廣場逛街,看到有商家在免費發(fā)放禮品,同時宣傳免費領取學習機,袁女士心想家里小孩可以用來學習,便向商家了解情況,商家一直稱不需支付費用,于是袁女士便領取了一臺,但是領取過后商家卻讓她充值2499元學習卡才能使用,袁女士只好向商家支付了2499元。事后,消費者覺得商家誘導消費,遂進行投訴。經調查,商家在宣傳時未告知消費者免費領取學習機之后要充值付費才能正常學習。調解后,商家退還消費者全款2499元。
消協意見:
經營者為消費者辦理各類“消費貸”,應當明確告知消費者金融產品的詳細情況和相關風險,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如果利用“0元購”“0元學”隱瞞真實情況,不告知消費者甚至代替消費者辦理“消費貸”,涉嫌消費欺詐。消費貸、消費分期雖然解決了消費者的燃眉之急,但是這類金融產品都有相關費用,消費者實際支出成本更高?!俺涠嗌偎投嗌佟钡臓I銷方式,違背價值規(guī)律,往往淪為圈錢手段,潛藏很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