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通報
2023年第15期
關于近期豐臺區(qū)餐飲業(yè)食品安全大檢查餐飲門店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置通報
1、北京欣杰餐飲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 北京錦源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3、北京辣天添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4、北京百香閣餐飲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5、北京牧商藝立食品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6、 北京鑫樽商貿中心,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7、北京小潘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8、北京含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9、北京昌盛興利商貿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0、牧野霓虹咖啡(北京)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加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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