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貨有問題 在收貨地法院起訴
“重磅引爆”、“限時促銷”、“史上最低”……雙11狂歡節(jié)臨近,國內甚至海外的眾多線上網店和線下商城都瘋狂促銷,但不少消費者瘋狂“剁手”后發(fā)現(xiàn)產品與促銷宣傳的嚴重不符。本報記者特此采訪北京海淀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宋碩法官,提示大家該如何避開購物陷阱和有效維權。
問題 1 宣傳噱頭
一級能效?
按新標準實為二級!
“699震撼開團!重磅引爆!¥799已降300元……”這是消費者古先生在一家購物網站上看到的碗筷消毒柜宣傳語,他一心動便購買了兩臺。但后經他舉報,價格主管部門認定這屬虛假宣傳,違反了《價格法》,構成價格欺詐。于是,古先生以“價格虛假宣傳涉嫌欺詐”為由起訴購物網站,要求退回貨款1598元并給予三倍賠償4794元,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審理此案。
還有一些消費者則被“一級能效”、“綠色”、“省電”之類的熱門字眼所誘惑。真的是“一級能效”嗎?
雷先生近日就打起“能效糾紛”官司?!拔覟g覽一家網上商城時,發(fā)現(xiàn)一家數(shù)碼專營店售賣的黑白激光打印一體機性價比較高,而且產品宣傳頁面上能效標識為‘一級能效’。我又向商家在線客服詢問這一型號產品的能效等級,客服明確答復為‘一級能效’?!?雷先生于是以1999元單價購買了兩臺,共付了3998元?!翱墒肇浐笪覅s發(fā)現(xiàn)該兩臺機器的能效標識都顯示為‘二級’?!崩紫壬J為商家構成欺詐,起訴到海淀法院,要求商家退還貨款并支付三倍賠償款。
“雷先生所購產品,備案有一級和二級標識。在中國能效標識網上,輸入產品的備案號,能效等級顯示有一級和二級。目前,該產品在市場上也同時存在兩個等級并存的現(xiàn)象。”在法庭上,商家辯稱自己不存在欺詐行為。
為何同一型號產品會有兩個能效標識?法院發(fā)現(xiàn)該商家在網頁宣傳的界面采用的是2008年的能效標準,依照該標準,該產品為一級能效。但之后國家針對復印機、打印機和傳真機出臺了2014年版標準,依照新標準,該產品的能效等級是二級。
法官評析
宋碩法官認為,該消費者購買產品時,新的能效標準已實行,且生產廠家已將產品標識變更為“二級能效”。商家對于能效標識標準“應當明知”,卻在網頁宣傳及客服咨詢中仍稱該產品為“一級能效”,也未告知消費者采用的是2008年版本的能效標準,已構成欺詐。購買人有權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產品購買價款的三倍賠償。
問題 2
賠償爭議
過期食品買了沒吃 法院支持十倍賠償
為了在黃金促銷季多售出,一些商家不惜在產品“保質期”上下功夫,有的食品實際已經過期。
近日時先生就打起“私延保質期”官司,他稱今年七夕節(jié)在杭州阿里巴巴廣告有限公司平臺購買了孟子居圓鈴棗,保質期360天?!岸洸樵儑蚁嚓P部門執(zhí)行標準GB/T26150,規(guī)定低含水量制品保質期為9個月,高含水量制品保質期為6個月。”時先生認為,生產廠家不顧食品安全,私自將保質期延長到一年,高出產品執(zhí)行標準3個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退款15444元并10倍賠償154440元,由阿里巴巴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此案于10月10日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
另一消費者趙女士花了9.9元買了一瓶口香糖,卻發(fā)現(xiàn)保質期15個月,兩天前就到期了!趙女士以商家售賣過期口香糖為由起訴到海淀法院,要求退貨并賠償1000元。
但商家認為趙女士無法證明過期口香糖與她提供的購物小票有關,她購買后未及時提出異議。超市還特別強調:“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履行基本的注意義務,即挑選保質期內的商品。即使商家銷售了過期食品,也屬于管理疏忽,并非主觀故意,而且口香糖未給趙女士造成任何損失,索賠1000元無法律依據(jù)。”
就此法院認為,商家應對售賣的產品盡到法定的注意義務,趙女士提交的現(xiàn)有產品實物、相應購物票據(jù)足以證明她在該商家購買涉案口香糖的事實。根據(jù)產品顯示的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該口香糖在購買日已超過保質期,所以法院判決商家退貨并賠償1000元。
法官評析
趙女士并未食用超過保質期的口香糖,商家也認為并未給趙女士造成損失,那么趙女士在身體未遭受損害的情況下,為何有權利主張千元賠償款?
宋碩法官認為,首先,經營者銷售過期食品屬嚴重違反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
其次,《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斑@屬于懲罰性條款,并非建立在消費者實際遭受的或實際需要填補的損失基礎之上,所以不受人身權益遭受損害的限制。只要消費者購物后,發(fā)現(xiàn)產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無論是否食用,都有權向生產者或經營者主張十倍賠償金或千元賠款?!?/p>
問題3
產地問題
“海淘”的進口商品 竟來自核泄漏區(qū)
近來連遠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亞悉尼海鮮市場都打出“祝您雙11快樂”的標識,加入了狂歡購物節(jié)促銷盛宴。不少市民打算趁此“海淘”一把或買些進口商品,不過您還要多留心一些事項。
今年以來,金女士兩次在海淀一家日本料理餐廳就餐,餐后總計購買了4瓶1.8升日本清酒,共付酒價款一萬余元,之后卻發(fā)現(xiàn)產地是日本新潟縣。金女士認為,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曾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從日本進口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監(jiān)管的公告》載明:鑒于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對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范圍不斷擴大、影響程度不斷加重,根據(j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現(xiàn)公告自即日起,禁止從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木縣、茨城縣、宮城縣、山形縣、新潟縣、長野縣、山梨縣、埼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2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
金女士遂訴至海淀法院,要求餐廳退還酒款并十倍賠償損失共計12萬余元。餐廳承認涉案酒是從該店買的,最終雙方達成和解,餐廳退還了金女士的酒款并賠償部分損失。
法官評析
如今越來越多的進口商品,尤其是進口食品進入到尋常百姓家庭。眾多國內經銷商也通過線上商城或線下實體店銷售進口食品。宋碩法官認為,對于自己銷售的進口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經營者負有嚴格審查的義務。
那么,如果遭遇進口食品糾紛,消費者應當如何維權?宋法官認為,通過商品標簽可知產地為禁止進口區(qū)域,消費者有權主張十倍懲罰性賠償。但需注意,十倍賠償標準只有在影響食品安全的情形下方可適用。否則,一些進口食品或商品的標識不符合相關國家規(guī)定,而消費者只能依據(jù)《消法》主張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要求三倍賠償。
購物提示
若無特別約定 可在收貨地法院起訴
雙11狂歡購物節(jié)臨近,消費者該注意哪些事項?宋碩法官認為,首先明確銷售方企業(yè)信息。依據(jù)《民事訴訟法》,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因此購物特別是網絡購物時,必須明確銷售方的企業(yè)資質,必要時可要求網絡平臺方提供銷售者企業(yè)信息。
其次,留存購貨及付款憑證等。對于能夠證明商品的品種、價款、型號、產地、食用方法等重要證據(jù)要注意留存。網絡購物,還要注意保存相關網上咨詢、交流記錄。
第三,明確涉訴法院。買賣合同糾紛的一般管轄規(guī)定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對于網絡購物,依照《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guī)定,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因此,如果雙方無特別約定,消費者可在其網購收貨地法院起訴,避免因商家在外埠帶來的訴訟奔波。
本報記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