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一帆 記者 曹吉根)近期,浙江省平湖市市場監(jiān)管局采取多項措施,開展城鎮(zhèn)燃氣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目前已累計檢查單位235家次,發(fā)現(xiàn)10個安全隱患并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時立案21起,沒收產品兩件。
平湖市市場監(jiān)管局始終堅持安全至上的原則,整治行動開始后迅速組織召開城鎮(zhèn)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制定并下發(fā)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行動重點檢查燃氣灶具、燃氣用連接軟管、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等產品是否具有檢驗合格證,是否標注3C強制性認證標識等,并對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進行檢查,關注其充裝前后工作的落實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等違規(guī)行為。
在整治行動期間,該局共檢查單位235家次,其中檢查燃氣壓力管道及相關壓力容器使用單位9家次,檢查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兩家次。在燃氣器具方面,共監(jiān)督抽查燃氣器具17批次,檢查燃氣器具生產單位4家次,燃氣器具銷售單位216家次。
此外,平湖市在整治過程中,還積極開展了液化石油氣檢驗登記系統(tǒng)的培訓以及“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相關功能的應用,推動形成對氣瓶的使用、檢驗、報廢信息全流程監(jiān)管。
《中國質量報》【安全用氣 防患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