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志堅
2015年4月9日國務院發(fā)布了關于印發(fā)《2015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首次提出要開展為期3年的中國制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建立健全跨境執(zhí)法協作機制。按照國務院要求,國家質檢總局發(fā)布了《關于開展輸非及出口商品質量提升行動工作安排的通知》,于2015年上半年共查獲不合格商品4010批,貨值17339萬美元,不合格率8.15%,不合格率比2014年仍有0.73的小幅上升,輸非商品質量仍不容樂觀。在質檢部門監(jiān)督下,有部分不合格商品經過整改符合質量標準后重新出口,但是仍有882批價值2490萬美元的劣質商品被禁止出口。
9月25日,在落實國務院“清風”行動及國家質檢總局打擊出口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黃埔檢驗檢疫局對發(fā)貨人自我聲明銷毀的出口假冒偽劣商品進行監(jiān)督銷毀。銷毀商品包括哈爾濱百喜利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出口的標有“HERMES”、“GUCCI”、“LEVI′S”、“DIOR”、“CHANEL”、 “BURBERRY”、“DIESEL”等假冒注冊商標的皮帶、錢包、女包等,珠海海之軒貿易有限公司出口的標有“ADIDAS”、 “LACOSTE”、 “SERGIO TACCHINI”等假冒注冊商標的球衣、運動外套、T恤等。共計46012件。此次銷毀活動,也是國家質檢總局在廣州舉辦的打擊進出口假冒偽劣商品培訓班的一期現場培訓課。
假冒偽劣商品往往品質低劣,存在嚴重的質量安全隱患,一旦經我國口岸出口流入國際市場,將會擾亂經濟秩序,對“中國制造”聲譽造成負面影響。目前通過不法渠道從我國出口的假冒偽劣商品被國外退運、召回的情況時有發(fā)生,使得外國政府對我國出口商品設置了更加嚴格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出口貨物采取更嚴格甚至懲罰性監(jiān)管措施等。
出口商品被國外檢出質量問題,不僅常會遭遇國外退貨、銷毀,甚至索賠等。同時,也會降低我國產品在國外消費者中的信譽和口碑,為同類產品出口造成嚴重障礙,也影響我國對國外新興市場的開發(fā)。
打擊進出口假冒侵權違法行為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國家質檢總局將結合打擊進出口假冒侵權工作情況,積極完善檢驗檢疫系統(tǒng)打擊假冒偽劣工作機制,提高檢驗檢疫執(zhí)法打假的能力和水平。 《中國質量萬里行》2015年11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