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秀榮
四川律師王萬瓊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代理一起案件,期間需要進行簽名、指紋和兩枚印章的司法鑒定。其當事人卻被鑒定機構“漫天要價”,開出17萬元的收費單。王萬瓊律師稱,這起案件涉及金額3000萬元,訴訟費大概也就19萬左右,“鑒定費竟然快趕上訴訟費了”。2月8日,負責鑒定的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回應稱,四川新的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尚未出臺,收費仍按照已廢止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
(2月9日《北京晨報》)
從報道來看,無論是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還是其他地方的司法鑒定業(yè)界人士,都認為17萬的鑒定費用不違規(guī)——根據去年5月1日起廢止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在經濟類案件中,司法鑒定“按比例收費”,標的額為3千萬,產生17萬的鑒定費用屬正常情況,同樣的鑒定內容,成本和工作量完全相同,但是由于標的額過高,就可能產生“天價鑒定費”。事實上,司法鑒定具有一個最基本、最重要的屬性,那就是公益性。高達17萬元的鑒定費,又如何體現(xiàn)司法鑒定的公益性?
“天價司法鑒定費”會加重官司當事人的經濟負擔,“綁架”官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眾所周知,司法鑒定是我國司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明確案件事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法官對案件證據的判斷,是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xiàn)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用通俗的話來說,官司當事人或許要“仰仗”一紙司法鑒定,才能打贏官司。這么一來,雖然價格有些過高,而且也不能砍價,但為了打贏官司,又不能不作鑒定。所以有網友說,司法鑒定“天價”收費無疑是在“趁火打劫”。
“天價司法鑒定費”也會損傷司法公信和司法形象。這些年,我們雖有《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司法鑒定收費長期卻呈現(xiàn)出不透明、無約束、逐利化的狀態(tài),飽受公眾質疑。雖然上述案件中的17萬鑒定費不違規(guī),但也可能傷及司法公信。
現(xiàn)在的關鍵問題是,“天價司法鑒定費”明明不合理為何卻不違規(guī)?這恐怕與原有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不科學嚴謹有關。據業(yè)內人士介紹,在實際中,司法鑒定收費并非嚴格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有時會采取“議價制”。在原辦法廢止后,各地自行制定的司法鑒定收費辦法,顯然應考慮到標的額過高時鑒定費如何合理收取、能否議價等問題。
此外,原辦法廢止后、地方新標準出臺前,也應當制定相關的過渡性措施,或對省區(qū)市制定新標準的期限作出規(guī)定,免得地方一拖再拖,造成收費混亂。當然,還可以在司法鑒定領域引入競爭機制,提供多家鑒定機構供老百姓選擇。甚至在將來,是否要讓司法鑒定成為政府著力提供的一種公共服務,也不失為一種新的思路。《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