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信管理局關于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的通報(2024年第一批)
各相關企業(yè):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wǎng)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按照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號)、《關于開展互聯(lián)網(wǎng)行業(yè)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1〕165號)、《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號)等工作部署,我局近期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本省APP應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開展檢查。
經(jīng)檢測發(fā)現(xiàn)35款APP存在“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相關問題,我局對相關違規(guī)單位發(fā)出《整改通知》,責令APP運營者限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尚有4款APP未按期完成整改,現(xiàn)予以公開通報(詳見附件)。
涉及被通報的APP運營者,可在2月27日前就有關問題向我局提交書面說明;逾期未提交或理由不充分的,我局將依法依規(guī)組織開展相關處置工作。
聯(lián)系電話:027-66990337
電子郵箱:zhangjiajun132@163.com
附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問題的APP名單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問題的APP名單
序號 | APP名稱 | APP版本 | 開發(fā)者 | 下載渠道 | 所涉問題 | APP備案情況 |
1 | 比鹿陪練 | 4.7.3 | 武漢斯目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 應 用 商店 | 1.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2.違規(guī)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 已備案 |
2 | 海投網(wǎng) | 6.0.7 | 武漢鳴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百 度 | 1.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2.違規(guī)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3.賬號注銷難 | 未備案 |
3 | 大楚人才網(wǎng) | 2.0.2 | 湖北大楚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 應用寶 | 1.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 未備案 |
4 | 慧話寶 | 7.6.7 | 武漢慧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百 度 | 1.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2.違規(guī)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3.投訴舉報難 | 已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