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1期食品抽檢信息。其中,泉州益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純凈水被檢出質量不合格。
該抽檢信息顯示,標稱泉州益浪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泉州益浪食品”)2022年9月6日生產的津浪飲用純凈水(規(guī)格型號:16.8升/桶),亞硝酸鹽(以NO2-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廈門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院。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guī)定,亞硝酸鹽在包裝飲用水(礦泉水除外)中最大限量值為0.005mg/L(以NO2-計)。本次抽檢的這款純凈水亞硝酸鹽檢出值為0.244mg/L,超標近49倍。
據(jù)介紹,亞硝酸鹽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體被污染的情況,若飲用亞硝酸鹽嚴重超標的水可能會引起中毒。水中亞硝酸鹽可由硝酸鹽轉化而來,硝酸鹽有天然來源和人為來源,水體被細菌污染后,在一定溫度下細菌會釋放出硝酸鹽還原酶,將水中的硝酸鹽還原成亞硝酸鹽,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當,也會導致輸水系統(tǒng)中亞硝酸鹽濃度升高。
為了解上述飲用純凈水抽檢不合格的原因,產銷數(shù)量,以及不合格飲用純凈水的后處理情況等,中國質量新聞網撥打了泉州益浪食品在網絡公開渠道預留的聯(lián)系電話。對方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聽聞本網提出的有關水產品不合格原因的問題后表示,這款飲用純凈水目前不再做了。當本網追問此次抽檢的這款飲用純凈水抽檢不合格原因時,該工作人員說:“不知道,不知道”。隨后便掛斷電話。
公開信息顯示,泉州益浪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從事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yè)為主的企業(yè),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泉州益浪食品生產的飲用水并非首次被查出質量問題。
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11月公布的食品抽檢信息(2022年第39期)顯示,標稱泉州益浪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9月8日生產的水之態(tài)飲用純凈水,亞硝酸鹽(以NO2ˉ計)不合格、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石獅市博源桶裝水經營部,檢驗機構為廈門海關技術中心。
此外,截至發(fā)稿時,中國質量新聞網在信用中國查看到,晉江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9月23日曾對泉州益浪食品沒收違法所得618元;罰款50000元,原因涉及該公司生產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合格包裝飲用水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