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4月15日,濟南市長清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區(qū)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長清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 第12號)關于區(qū)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一、濟南心連心超市有限公司原香溪谷店銷售不合格香蕉案
(一)基本情況
名稱:香蕉;不合格項目:吡蟲啉;購進日期:2021年 06月11日;報告編號:XN-20210611077。
(二)處置情況
1、違法事實:當事人銷售的香蕉經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吡蟲啉項目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構成了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
2、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試行)》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五)項、第十二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對濟南心連心超市有限公司原香溪谷店下達濟長市監(jiān)處字【2021】2021-11037-070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行政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83.2元;2、罰款10000元。
(三)整改情況
下一步,當事人將加強食品安全意識,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購進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香蕉。
二、濟南市長清區(qū)房家米線購進不合格普通白菜(上海青)案
(一)基本情況
名稱:普通白菜(上海青);不合格項目:吡蟲啉;購進日期:2021年 06月10日;報告編號:SDZXSP21060930。
(二)處置情況
1、違法事實:當事人購進的普通白菜(上海青)經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吡蟲啉項目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構成了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普通白菜(上海青)的行為。
2、處罰情況:濟南市長清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試行)》第十二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對濟南市長清區(qū)房家米線下達濟長市監(jiān)罰字【2021】12014-07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
(三)整改情況
下一步,當事人將加強食品安全意識,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購進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普通白菜(上海青)。
三、濟南市長清區(qū)念強超市購進不合格香蕉案
(一)基本情況
名稱:香蕉;不合格項目:噻蟲胺;購進日期:2021年 08月03日;報告編號:BE202101080847。
(二)處置情況
1、違法事實:當事人購進的香蕉經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噻蟲胺項目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構成了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
2、處罰情況:濟南市長清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對濟南市長清區(qū)念強超市下達濟長市監(jiān)處字【2021】2021-11046-09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行政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15.8元;2、罰款10000元。
(三)整改情況
下一步,當事人將加強食品安全意識,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購進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香蕉。
四、濟南市長清區(qū)好滋味炒貨店購進不合格香蕉案
(一)基本情況
名稱:香蕉;不合格項目:吡蟲啉;購進日期:2021年 10月27日;報告編號:SDZXSP21110993。
(二)處置情況
1、違法事實:當事人購進的香蕉經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吡蟲啉項目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構成了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2、處罰情況:濟南市長清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第十一條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的規(guī)定,對濟南市長清區(qū)好滋味炒貨店下達濟長市監(jiān)罰字【2021】11074-112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行政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96元;2、罰款10000元。
(三)整改情況
下一步,當事人將加強食品安全意識,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購進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香蕉。
濟南市長清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