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發(fā)布關于吉林市龍?zhí)秴^(qū)正恭萬家福生鮮賣場銷售的方便冷面(小麥冷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
關于吉林市龍?zhí)秴^(qū)正恭萬家福生鮮賣場銷售的方便冷面(小麥冷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
根據要求,現將我局對GC21220000002234912批次(國抽)不合格方便冷面(小麥冷面)核查處置情況匯總匯報公示如下:
一、吉林市龍?zhí)秴^(qū)正恭萬家福生鮮賣場銷售的“方便冷面”。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9月28日,辦案機構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測信息系統(tǒng)接到吉林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SJC20212930),其檢驗結果為當事人銷售的生產日期為2021-07-18的林淺牌方便冷面(小麥冷面)“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Q/MHZC0001S-2020《方便冷面》要求,檢測結論為不合格。”吉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該食品生產主體立即啟動召回程序,查找問題原因,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二)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
吉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于2021年9月28日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當事人簽收,并進行了現場檢查,在該單位的貨架及倉庫內均未發(fā)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經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7月22日從梅河口眾承食品有限公司購進涉案批次方便冷面(小麥冷面)50袋,規(guī)格為330g/袋,進價2.5元/袋,售價4元/袋,貨值金額200元,獲利75元,至調查時已全部售出。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建立了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索要了進貨隨附的《出廠檢驗報告》。
(三)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钡囊?guī)定,辦案機構建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處罰如下:
免予處罰。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