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2日,上海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官網公布2018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查產品16批次,經檢測,不合格2批次。
據上海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介紹,電動自行車產品為生產許可證產品,本次計劃抽樣覆蓋全部上海市33家生產企業(yè),其中,8家企業(yè)因停產而未抽到樣,9家企業(yè)已搬遷未正式投產。
本次監(jiān)督抽查依據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8-201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電池充電器的特殊要求》、、QB/T2947.1-2008《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及充電器 第1部分:密封鉛酸蓄電池及充電器》、QB/T2947.3-2008《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及充電器 第3部分:鋰離子蓄電池及充電器》、(X)XK16-002《助力車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2016版)、《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要求,對電動自行車的整車和隨車配用的充電器部分項目進行了檢測,其中項目整車有:最高車速、制動性能、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限速裝置、整車質量(重量)、電動機功率、把立管靜負荷、腳蹬間隙、鞍座調節(jié)夾緊強度、絕緣性能、蓄電池的標稱電壓、制動斷電裝置、欠壓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項目有:充電器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充電器變壓器和相關電路的過載保護、充電器安全標志。
本次抽查發(fā)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商標(標稱)為“杰林”的1批次TDR030Z型電動自行車樣品被檢出整車質量(重量),充電器安全標志項目不合格;商標(標稱)為“賽峰”的1批次TDT089Z型電動自行車樣品被檢出整車質量(重量),把立管靜負荷,欠壓、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安全標志項目不合格。
充電器安全標志是對電動自行車隨車配用充電器的一項質量要求。整車質量超標會導致車輛的運動慣性增大,制動時剎車距離也會增加,使用中的安全隱患也會加大,威脅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把立管靜負荷是一項強度項目,使用中一旦把立管斷裂,會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欠壓、過流保護功能項目是為了防止蓄電池深度放電和大電流放電,以確保蓄電池的使用壽命而設置的。
2018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序號 | 產品名稱(標稱) | 商標(標稱) | 規(guī)格型號 | 生產日期/批號(標稱) | 生產企業(yè)(標稱) | 購買地點或渠道 | 主要不合格項目 |
1 | 電動自行車 | 杰林 | TDR030Z | /2017.05 | 上海杰森車業(yè)有限公司 | 上海杰森車業(yè)有限公司 | 整車質量(重量);充電器安全標志 |
2 | 電動自行車 | 賽峰 | TDT089Z | /2017.12.18 | 上海賽峰助力車有限公司 | 上海賽峰助力車有限公司 | 整車質量(重量);把立管靜負荷;欠壓、過流保護功能;充電器安全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