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上海市金山區(qū)亭林醫(yī)院不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被罰款20.612400萬元。
滬市監(jiān)金處〔2022〕282022000418號處罰文書顯示,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當事人門診開展的(檢驗)膜氏病變細胞采集術、(檢驗)液基薄層細胞制片術、14碳-呼氣試驗(液體閃爍計數法)、X線計算機體層(CT)成像、X線計算機體層(CT)平掃、X線計算機體層(CT)平掃(64 層及以上)、X線計算機體層(CT)平掃(64 層以下)、X線計算機體層(CT)增強(64層以下)、X線計算機體層(CT)增強掃描、X線計算機體層(CT)增強掃描(64層及、X線計算機體層(CT)增強掃描(64層以下)、沉降式病變細胞采集術、電子結腸鏡檢查、電子胃十二指腸鏡檢查、內鏡組織活檢檢查與診斷、液基薄層細胞制片術、幽門螺桿菌糞便抗原檢查、幽門螺桿菌快速檢測、左心功能測定共19個項目中,存在只收取費用而未開展對應醫(yī)療服務的情況。
至案發(fā),在當事人門診開展的上述19個項目中,有1093次只收取了費用而未開展對應的醫(yī)療服務,多收費用共計161404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當事人住院開展的電子結腸鏡檢查、電子胃十二指腸鏡檢查、14碳-呼氣試驗(液體閃爍計數法)、內鏡組織活檢檢查與診斷共4個項目中,存在只收取費用而未開展對應醫(yī)療服務的情況。至案發(fā),在當事人住院開展的上述4個項目中,有226次只收取了費用而未開展對應的醫(yī)療服務,多收費用共計44720元。
上海市金山區(qū)亭林醫(yī)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被罰款20.612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