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廣島)天眼查數(shù)據(jù)顯示,近日,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新增1條開庭公告(開庭日期:2022年5月11日)【案號:(2022)浙0782民初6120號】,原告為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浪莎針織有限公司,被告為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李易峰、億圣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案由為侵權責任糾紛;審理法院為義烏市人民法院。
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注意到,2020年10月14日,李易峰工作室發(fā)聲明稱,發(fā)現(xiàn)部分某貓店鋪在多個“浪莎”品牌商品描述界面中使用了李易峰先生的肖像圖片,并聲稱“李易峰傾情代言”“浪莎官方品牌代言人 李易峰”。甚至在包括列車、商鋪在內的多個線下平臺亦存在大量使用李易峰先生肖像圖片的情況,配有文字“傾情助力浪莎品牌 李易峰”“浪莎襪業(yè)”等,并附有“浪莎”品牌之加盟熱線、官方網(wǎng)站、浪莎集團公眾號等信息。對此,李易峰工作室表示,李易峰與“浪莎”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業(yè)合作,亦非“浪莎”品牌代言人。正告與“浪莎”品牌相關的主體立即下架涉嫌侵犯李易峰先生的肖像權、姓名權的全部內容。針對實施涉嫌侵權行為的相關主體,該工作室已委托律師處理,已向法院遞交起訴材料。
天眼查數(shù)據(jù)顯示,此前李易峰曾將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浪莎針織有限公司、億圣傳媒(北京)有限公司等訴至義烏市人民法院【案號:(2021)浙0782民初4041號】,案由為人格權糾紛,該案第一次開庭時間為2021年6月24日,最近一次開庭時間為2021年8月5日。該案目前還查詢不到更多進展。
天眼查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李易峰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有7家(含3家已注銷),尚存續(xù)的包括:上海峰巖文化傳媒中心、上海峰路文化傳媒中心、上海李易峰影視文化工作室、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