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對松原市教育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2019年11月,松原市教育局印發(fā)《關于做好市直學校學生裝征訂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教通字〔2019〕274號),要求原市直屬學校學生裝采購供應商為福建泉州惠新實業(yè)有限公司;原油區(qū)教育處學生裝采購供應商為興城市東辛莊利權服裝加工廠、海寧圣浩達服飾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新實業(yè)有限公司。嚴禁任何學校和個人以任何理由與中標供應商以外的商家直接訂購學生裝。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二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之規(guī)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認識到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后,立即進行了整改,第一時間廢止《關于做好市直學校學生裝征訂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教通字〔2019〕274號),并向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報送了整改報告。
下一步,吉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將繼續(xù)跟蹤整改情況,督促當事人認真落實,嚴格遵守《反壟斷法》,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