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成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報2020年充電器/電源適配器等6種產品質量市級監(jiān)督抽查情況。本次監(jiān)督抽查涉及全市范圍內充電器/電源適配器、低壓成套開關設備、電力變壓器、化肥、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用極板等6種產品共205批次,其中生產領域93批次、流通領域112批次。經檢驗,發(fā)現不合格產品27批次,不合格產品發(fā)現率13.2%。
產品質量分析
(一)充電器/電源適配器。抽查產品15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批次、流通領域14批次。對所抽產品的接觸帶電零部件、與危險電壓的隔離、機械損傷防護、內部布線的固定、導體的端接、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10N的恒定作用力試驗、250N的恒定作用力試驗、接觸溫度的限值、直插式設備、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電源端子的傳導騷擾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9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fā)現率為60.0%。不合格項目為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直插式設備、抗電強度、電源端子騷擾電壓限值。
(二)低壓成套開關設備。抽查生產領域產品40批次。對所抽產品的外接導線端子 、內部電路和連接 、成套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與保護電路之間的有效接地的連續(xù)性 、成套設備的防護等級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4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fā)現率為10.0%。不合格項目為外接導線端子 、內部電路和連接、成套設備的防護等級、成套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與保護電路之間的有效接地的連續(xù)性。
(三)電力變壓器。抽查生產領域產品9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繞組電阻測量、電壓比測量和聯結組標號檢定、短路阻抗和負載損耗測量、空載電流和空載損耗測量、溫升試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2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fā)現率為22.2%。不合格項目為空載電流和空載損耗測量、短路阻抗和負載損耗測量、溫升試驗。
(四)化肥。抽查產品121批次,其中生產領域33批次、流通領域88批次。對所抽產品的總氮(N)的質量分數、有效磷(P2O5)的質量分數、氧化鉀(K2O)的質量分數、總養(yǎng)分(N+P2O5+K2O)的質量分數、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包裝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11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fā)現率為9.1%。不合格項目為水分、微量元素含量、氧化鉀(K_(2)O)的質量分數、游離水的質量分數、有機質的質量分數、總氮(N)的質量分數、總鉻(Cr)、總養(yǎng)分(N+P_(2)O_(5)+K_(2)O)的質量分數。
(五)鉛酸蓄電池。抽查產品15批次,其中生產領域5批次、流通領域10批次。對所抽產品的大電流放電特性、低溫容量、能量密度、耐振動能力、防爆能力、20小時率容量、電解液保持能力、干式荷電起動能力、最大外形尺寸、低溫起動能力、充電接受能力、耐振動性能、氣密性、標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檢出1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合格發(fā)現率為6.7%。不合格項目為能量密度。
(六)鉛酸蓄電池用極板。抽查生產領域產品5批次。對所抽產品的極板彎曲、極板活性物質掉塊、極板表面脫皮有起泡、極板活性物質凹陷、極板四框歪斜、極板斷裂、極板活性物質酥松、二氧化鉛含量、水分含量、氧化鉛含量等項目進行了檢驗,未檢出不合格項目。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市級監(jiān)督抽查中發(fā)現的質量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對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及其所在轄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出以下要求:
(一)檢驗為結論為不合格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在收到抽檢結果通知后,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產品,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在規(guī)定時間內予以整改,并向所在轄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交整改報告和復查申請。
(二)各區(qū)(市)縣市場監(jiān)管局對本次抽查中發(fā)現涉及健康、安全、環(huán)保等指標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要依法嚴肅處理,加大后續(xù)跟蹤監(jiān)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yè)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yè)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三)各區(qū)(市)縣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切實做好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的后處理工作,明確整改要求和處理程序,督促企業(yè)妥善處理不合格產品,適時按照監(jiān)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抽樣復查,經復查合格后,企業(yè)才能恢復生產和銷售。
2020年充電器_電源適配器等6種產品質量市級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名單.pdf
2020年充電器_電源適配器等6種產品質量市級監(jiān)督抽查未發(fā)現不合格名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