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9日電 據昆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昆明市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一個以“低價團”吸引游客消費收取高額“回扣”的犯罪團伙,抓獲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嫌疑人31人,刑事拘留28人,取保候審3人,查獲會計賬簿100余本、涉案電腦7臺,依法扣押汽車2輛,凍結一批涉案銀行賬戶、房產和資金。
2018年4月3日,昆明市西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接群眾舉報稱,昆明仟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過低價團費吸引游客在昆明、保山、大理、普洱、西雙版納等地購物店購物,并從中收取高額“回扣”,金額巨大。4月4日,西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將該舉報線索移交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進行調查,接報后,市、區(qū)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專案組,旅游支隊、經偵支隊、西山分局等多警種協(xié)同配合,迅速開展調查工作。
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查明:2016年以來,昆明仟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某(男,47歲,重慶人)、股東王某(女,38歲,云南昆明人,系毛某某的妻子)伙同北京金色世紀旅游公司經理趙某某(男,45歲,山西人)、深圳青年旅行社經理李某某(男,29歲,遼寧人)以及云南彩云寶玉購物店楊某某(男,29歲,云南大理人)、大理皮邏閣銀器購物店王某某(男,36歲,貴州人)等數十家省內州市購物店相關人員,以“低價團”為誘餌吸引游客到云南旅游,并到指定購物店消費后收取高額“回扣”非法進行牟利。
北京金色世紀旅游公司、深圳青年旅行社等公司負責在當地招徠“低價團”“零價團”并發(fā)團到昆明,昆明仟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團后,按每名游客50—100元的不同金額向北京金色世紀旅游公司、深圳青年旅行社等公司相關人員行賄。旅行團在云南旅游期間,由昆明仟悅旅行社有限公司雇傭呂某(女,37歲,云南昆明人)、周某(女,46歲,云南昆明人)、沐某某(女,35歲,云南昆明人)等多名導游帶團前往其指定的購物店進行購物,并按購物金額的一定比例向購物店收取賄賂,非法進行牟利。
經對查獲的會計賬簿和凍結的銀行賬戶進行司法會計鑒定,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間,共接“低價團”“零價團”280余個,共計向上游旅行社相關人員行賄130余萬元,收受省內購物店賄賂款上千萬元。
該案件涉及省內昆明、大理、麗江、西雙版納、普洱、迪慶、保山等州市的數十家經營銀器、玉石、茶葉的購物店;涉及省外北京、深圳等多家涉旅公司,形成了完整的犯罪利益鏈條,嚴重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
2018年6月8日,經過前期的縝密偵查,昆明市公安機關同時在昆明、大理、西雙版納、普洱、騰沖、北京、深圳等地統(tǒng)一實施收網抓捕,將該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目前,第一批報捕的毛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罪,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現案偵工作正進一步開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