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前不久,《新聞縱橫》曾經播出了江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查機票高價退票、改簽情況的報道,引發(fā)輿論關注。4月24日,江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fā)布了“消費者飛機票退改簽情況調查報告”,明確告知涉事的航空公司和網上機票代理點要來說明情況。
然而一周過去之后,記者從江蘇省消保委了解到,目前還沒有一家公司前來接受約談。江蘇省消保委就此表示,將于五一節(jié)后,就相關情況致函民航管理局。
目前,市場上機票退票費用標準十分混亂。以同一時段在藝龍網上預定同一天由南京到煙臺,票價均為360元的航班為例,不同航空公司之間起飛前2小時前的退票費不盡相同。而且,與機票價格相比,各航空公司的退票費用“極不協調”。
江蘇省消保委法律援助部傅錚介紹,“其中東方航空退票費為360元/人,深圳航空為180元/人,山東航空為216元/人,華夏航空360/人。后來還發(fā)現,華夏航空與山東航空共享航班,實際由山東航空承運,同樣的航班退票費卻相差144元。在飛豬旅行網上,供應商北京正櫓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的機票價格為960元。起飛前24小時前退票費為3000元,起飛前24小時后退票費3800元,其退票費用是機票價格3倍以上?!?/p>
不僅退票費用混亂,改簽的費用也是如此。以預訂6折左右的經濟艙航班,并在飛機起飛前5小時之前退票為例,8家航空公司退改簽政策均不一樣。傅錚指出,其中,中國國航、東方航空、南方航空、山東航空、廈門航空手續(xù)費大多為購買時機票價格的30%;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四川航空手續(xù)費大多為購買時機票價格的20%,而折扣越低,收取的退改簽手續(xù)費率越高。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江蘇省消保委法律顧問童天武分析,在2004年,國家民航總局把過去“起飛前24小時”作為退票費收取費率的標準刪除了,導致各航空公司根據市場規(guī)則來確定。所以,也就出現了針對同一航線、同一航程,而不同的航空公司出現相差一倍的退票費。童天武說,比如三個月前,消費者定了一個2折的機票,在登機前一星期需要取消。在過去,商家會說現在折扣已經由過去的2折變?yōu)?折,這是站在航空公司的角度來看的。但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說,半個月前,有的航空公司可能會把2折的機票搶到手變成5折銷售,可能仍然會有人購買。所以,這不僅不會讓商家損失,相反還會給航空公司一定的收入。所以,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的政策對消費者而言,是一個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
涉及到這次調查的8家航空公司分別是:南方航空、東方航空、中國國航、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廈門航空、四川航空、山東航空等8家國內規(guī)模較大的航空公司。涉及到互聯網機票銷售的7家平臺是:包括攜程旅行網、去哪兒網、飛豬旅行網、驢媽媽旅游網、同程旅游網、藝龍旅行網、途牛旅游網等7家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記者了解到,截止到4月30日,仍沒有一家與省消保委聯系。江蘇省消保委秘書長陸惜春表示,五一過后將再次約談這些航空企業(yè)和平臺,包括航空公司、機票代理點以及民航管理局。而且,今年年初民航管理局發(fā)布了《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此次要專門針對“征求意見”給出建議。
近年來,類似于機票退票、改簽所引發(fā)的糾紛不時登上各大媒體的版面,然而仍會出現退票費用是機票價格3倍以上。這樣令人匪夷所思的個案真的是相關企業(yè)對此不知情嗎?恐怕更多的還是相關企業(yè)揣著明白裝糊涂,利用其與消費者知情權的不對等來獲取利潤,對消委會態(tài)度尚且如此冷漠,可以想象消費者遇到問題時,維權難度之大。然而,消費者是會選擇用腳投票的,民航部門和物價部門的監(jiān)督和監(jiān)管也不是冷眼旁觀的看客,相關企業(yè)倘若只為財務報表一時的好看,只怕將來會獲得人人喊打的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