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10日,石阡縣消協接遼寧省遼陽市閆某電話投訴舉報,稱其于2017年3月29日在阿里巴巴網店購買了13盒價值5259元的貴州省石阡縣佛頂山野生油茶油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生山茶油”,該產品涉嫌虛假宣傳產品功效。
縣消協在調查阿里巴巴網店后臺管理程序時發(fā)現:該產品宣傳資料稱其有去火、養(yǎng)顏、明目、烏發(fā)、預防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抑制衰老、長壽健康的功效,與產品實際功效不相符,有夸大宣傳內容,確實涉嫌網上虛假宣傳產品功效。
投訴人閆某由于路途遙遠要求電話調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有關規(guī)定,經請示市消協同意,縣消協多次組織雙方進行了電聯協商。
直至今日,雙方最終自愿達成了由石阡縣佛頂山野生油茶油業(yè)有限公司賠償投訴人閆某壹萬(¥10000)元的協議,成功調解了這起“野生山茶油”消費糾紛。
(成文勇 史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