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公布省內流通領域童車質量抽檢結果
兩款莞產(chǎn)嬰兒推車不合格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李直建)省工商局昨日公布了省內流通領域童車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其中有兩款東莞生產(chǎn)的嬰兒推車不合格,分別是:東莞市貝特嬰兒用品實業(yè)有限公司和東莞市摩登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據(jù)介紹,省工商局此次在珠海、佛山、東莞等6個地級市共抽取了46家經(jīng)銷單位銷售的113款童車樣本,包括兒童自行車、兒童三輪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電動童車五個類別,涉及生產(chǎn)企業(yè)71家,經(jīng)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童車商品共有32款。本次抽檢發(fā)現(xiàn)童車商品主要有以下幾個質量問題:一是兒童推車商品檢出有危險夾縫;二是嬰兒學步車存在防撞間隙和座位要求不達標;三是兒童推車和嬰兒學步車的折疊鎖定裝置不安全;四是兒童自行車的鏈罩容易被觸及;五是標識項目的標注不正確或未標注。
東莞市貝特嬰兒用品實業(yè)有限公司和東莞市摩登兒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嬰兒推車被檢出不合格,主要是商品標識出了問題。廠家對標準理解重視不夠,漏標或錯標標識信息,涉及較知名的企業(yè)還有上海鳳凰、珠海陽光、廣州明浩(品牌為小麗明)等。
相關部門提醒消費者,選購兒童推車時,應選擇開口、夾縫少的車輛。車輛的結構和功能盡量簡單,鉚釘孔盡量少,框架管子不可過細,以及車身各處沒有裂紋。此外,消費者可現(xiàn)場測試制動裝置,應操作方便、結構牢固且不會被兒童誤操作。若是可換向手把,應前后兩個位置都安裝制動裝置。將推車完全打開,用力按壓手把和座位,折疊裝置應在可靠的位置,車輛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