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補個漆 不料車尾“修”成麻花
4S店員工操作不當汽車重創(chuàng) 專家:商家必須保證送修車的安全
青年報記者 羅水元
本報訊 日前,一輛修好的別克君越LOCROSSE竟在一家叫“名流汽車”的4S店內(nèi),在無人駕駛的狀態(tài)下,從三樓“飛”到了二樓。事故發(fā)生20天后,4S店仍未就善后事宜與消費者達成一致意見。專家介紹,這樣的安全事故在上海汽車維修界還是首例,建議政府相關行政部門介入調(diào)查處理。
想修車卻越修越壞
2007年底,市民劉先生以25萬元的價格買了一輛別克君越LOCROSSE。今年6月1日,因被其他車輛刮碰,他將車子送進了位于楊浦區(qū)內(nèi)江路301號的“名流汽車”4S店維修。
按原來約定,劉先生這輛別克在這里補兩個面的漆后,4S會送一個示寬燈,他于6月3日即可以提車。然而,6月3日, 4S店電話通知他說車子“碰擦”了一下,當天不能提車。為防意外,劉先生馬上趕往4S店。
他趕到4S店時,車子尾部已面目全非:后備廂蓋板變形了,衣帽架變形了,后底座也變形了;后擋風玻璃碎了,保險杠壞了,葉子板成了“麻花”,車尾也“命懸一線”了,車子正在做牽引。
為什么會這樣?劉先生說,他當場詢問4S店時,店方有關工作人員解釋,這輛車在樓下修好后,原準備開到三樓倉庫等候車主提車,但是,檢驗員沿著一條從地面通往三樓的斜坡通道開到接近三樓平臺時,被前面的車擋住了,檢驗員見狀就停車下來,再去開前面的“擋路車”。結果,下車不久,這輛車就沿著斜坡往下滑,越滑越快中,左后側就撞到了二樓平臺的工字鋼柱子上。
劉先生告訴記者,他當時就懷疑檢驗員將車停在坡道上時,掛了腳剎后,將車掛在了空擋位置,但詢問時,4S店方面一開始不承認,經(jīng)他再三詢問,4S店方面才承認。
顧客不滿意4S店善后方案
6月22日,記者前往該4S店現(xiàn)場采訪時,服務總監(jiān)劉先生介紹,當初開這輛別克的檢驗員系店內(nèi)新招的員工,上崗才一周。該人是否有駕駛證尚不得而知。
事發(fā)后,4S店即與劉先生協(xié)商善后事宜。6月6日,雙方進一步協(xié)商時,4S店給出了兩套善后解決方案。
第一是“以修為主”,車子修好后按二手車定損再銷售,由4S店補償此次事故前與事故后二手車價格差價;第二種方案是,車子修好后,由劉先生開走,待劉先生開至想以二手車賣出時,4S店再補償有關差價。
劉先生沒有接受這樣的善后方案,他擔心修的車子性能達不到相關安全標準。于是,他要求以換為主。但此后,4S店只換了后尾燈、后保險杠、后擋風玻璃等處,而后備廂蓋板、衣帽架、后底座、葉子板等處都是以修為主,如葉子板是將變形的那部分切割后,再焊接上一塊新的,其他地方,如后底座等處,則是將原來變形的地方“拉”回原形后再上漆,漆上還能通過觸摸感覺到焊接的疙瘩。
劉先生擔心如此焊接后,焊接部位會在車子行駛顛簸中出現(xiàn)新的裂紋,不但帶來安全隱患,還造成后備廂等處滲水情況發(fā)生。他要求4S店更換車架后再賠償1萬元。如果4S店不接受這樣的要求,他希望由4S店出鑒定費,委托權威部門對車子維修后的安全性能進行評估,再在評估基礎上與4S店商談賠償事宜。
4S店則表示,更換整個車架的費用需4萬元左右,不能操作。如想更換,只能對那些還沒有更換的備蓋箱蓋板、后底座、衣帽架等處進行更換,但更換后,不再補有關差價,而是贈送價值2600元的2年4次保養(yǎng)(2次大保養(yǎng)加2次小保養(yǎng))。因意見不一致,直到記者截稿時,雙方仍未“和解”。
[專家]
4S店應賠到顧客滿意為止
“真是聞所未聞的怪事!”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上海市汽車維修研發(fā)中心主任、市消保委汽車專業(yè)辦公室特聘專家陶巍教授得知此事后稱,這樣的事情,在上海汽車4S店還是首例,這反映出相關4S店安全意識淡薄,建議政府相關行政執(zhí)能部門介入調(diào)查處理。
陶巍教授指出,汽車是車主的個人財產(chǎn),車主將車子送到4S店維修后,4S店要保證車子的財產(chǎn)安全,否則就要賠償。4S店將車子修壞變形后,必須與車主簽訂書面維修協(xié)議,經(jīng)得車主同意后才好維修,維修應達到原廠最佳狀態(tài)。而維修中,即使經(jīng)過焊接維修難以看出“破綻”,其有關技術性能仍與出廠時的性能相比受到了嚴重損失,這時,如果車主沒有授權如此維修,4S店就不能單方面強制性這樣維修,否則就要給顧客賠償,直到顧客滿意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