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市鴻祥珠寶首飾有限公司因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處罰。
深市監(jiān)羅處罰〔2022〕翠竹11號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羅湖監(jiān)管局罰款3000元并沒收非法財物。處罰事由為:商標違法行為。處罰依據(j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第六十條/第2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截圖來源: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鴻祥珠寶首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孫振宣。經營范圍包括黃金、銀、鉑金、鈀金、K金、珠寶玉器首飾的批發(fā)與零售;國內貿易,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