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友提出的“摩托車噪音不能超過多少分貝”,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近日作出了回復。
來自北京的王先生提問:
隨著摩托車存量的增多,擾民的事情也越來越多。在準入方面,我國對摩托車產品的排氣、噪音是如何規(guī)定的?如無相關規(guī)定,摩托車噪音不能超過多少分貝?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回復:
您好。目前,國家標準《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加速行駛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GB16169 -2005)和《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定置噪聲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4569 -2005)中,對摩托車產品的加速和定置噪聲限值和測試有相應的規(guī)定。
其中,加速行駛噪聲,發(fā)動機排量大于50ml且小于等于80ml的兩輪摩托車加速噪聲限值為75dB(分貝),發(fā)動機排量大于80ml且小于等于175ml的兩輪摩托車加速噪聲限值為77dB,175ml以上以及三輪摩托車加速噪聲限值為80dB;發(fā)動機排量小于等于25ml的兩輪輕便摩托車加速噪聲限值為66dB,發(fā)動機排量大于25ml且小于等于50ml的兩輪輕便摩托車加速噪聲限值為71dB,三輪輕便摩托車加速噪聲限值為76dB。
再有,定置噪聲限值標準中明確:發(fā)動機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摩托車定置噪聲限值為83dB;發(fā)動機排量大于50ml且小于等于125ml的摩托車定置噪聲限值為88dB;發(fā)動機排量大于125ml的摩托車定置噪聲限值為92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