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5月26日消息(記者陳鵬)重慶市保監(jiān)局25日發(fā)布保險領域反非法集資消費提示,披露了常見的犯罪手段,消費者可要擦亮眼。
據重慶保監(jiān)局披露,保險領域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分為三類,即“主導型案件”、“參與型案件”和“被利用型案件”。
主導型案件
指保險從業(y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險產品、保險合同或以保險公司名義實施集資詐騙。
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虛構保險理財產品,或者在原有保險產品基礎上承諾額外利益,或者與消費者簽訂“代客理財協(xié)議”,吸收資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單,并在自購收據或公司作廢收據上加蓋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條騙取資金。
參與型案件
指保險從業(yè)人員參與社會集資、民間借貸及代銷非保險金融產品。
主要手段有:保險從業(yè)人員同時推介保險產品與非保險金融產品,混淆兩種產品性質;保險從業(yè)人員承諾非保險金融產品以保險公司信譽為擔保,保本且收益率較高;誘導保險消費者退保或進行保單質押,獲取現(xiàn)金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
被利用型案件
指不法機構假借保險公司信用,誤導欺騙投資者,進行非法集資。
主要手段有:不法機構謊稱與保險公司聯(lián)合,虛構保險理財產品對外售賣,進行非法集資;將投保的險種偷換概念或夸大保險責任,宣稱投資項目(財產)或資金安全由保險公司保障,進行非法集資;偽造保險協(xié)議,對外謊稱保險公司為投資人提供信用履約保證保險,同時以高息為誘餌開展P2P業(yè)務;假借保險名義,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獲取高額投資收益為名吸引社會公眾投資,或者以“互助計劃”、眾籌等為噱頭,借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涉嫌誘導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
為此,重慶保監(jiān)局提醒廣大群眾:購買保險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保監(jiān)會、行業(yè)協(xié)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配合做好回訪。
同時,希望大家提高認識,樹立風險防范意識,面對手段多樣的非法集資,一定要理性思考和分析,懂得“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的道理,自覺抵制、遠離非法集資,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